景顺长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 (015862): 景顺长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原标题:景顺长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 : 景顺长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景顺长城中证同业存单 AAA指数 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ღ◈ღ、《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ღ◈ღ、《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ღ◈ღ、《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ღ◈ღ、《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ღ◈ღ、《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ღ◈ღ、《景顺长城中证同业存单 AAA指数 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ღ◈ღ,并经中国证监会 2022年 5月 17日证监许可【2022】102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ღ◈ღ。本基金合同于 2022年 6月 6日正式生效ღ◈ღ。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ღ◈ღ、准确ღ◈ღ、完整ღ◈ღ。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ღ◈ღ,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ღ◈ღ,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ღ◈ღ,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ღ◈ღ。
(三)投资有风险ღ◈ღ,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ღ◈ღ,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ღ◈ღ,自主做出投资决策ღ◈ღ,自行承担投资风险ღ◈ღ。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ღ◈ღ。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ღ◈ღ。
(五)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ღ◈ღ、义务的法律文件ღ◈ღ。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ღ◈ღ,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ღ◈ღ,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ღ◈ღ,并按照《基金法》ღ◈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ღ◈ღ、承担义务ღ◈ღ。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ღ◈ღ,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ღ◈ღ。
(六)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ღ◈ღ、诚实信用ღ◈ღ、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ღ◈ღ,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ღ◈ღ,也不保证最低收益ღ◈ღ,也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ღ◈ღ。
(七)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ღ◈ღ,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ღ◈ღ。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ღ◈ღ,从其规定ღ◈ღ。
(八)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ღ◈ღ,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ღ◈ღ,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ღ◈ღ,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ღ◈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ღ◈ღ,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ღ◈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ღ◈ღ,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ღ◈ღ,理性判断市场ღ◈ღ,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ღ◈ღ、时机ღ◈ღ、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ღ◈ღ,获得基金投资收益ღ◈ღ,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ღ◈ღ。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ღ◈ღ: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ღ◈ღ,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ღ◈ღ,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ღ◈ღ,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ღ◈ღ,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ღ◈ღ,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ღ◈ღ,等等ღ◈ღ。本基金为指数基金ღ◈ღ,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ღ◈ღ、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ღ◈ღ、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ღ◈ღ,具体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ღ◈ღ。本基金为混合型指数基金ღ◈ღ,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ღ◈ღ,高于货币市场基金ღ◈ღ。同时ღ◈ღ,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ღ◈ღ,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ღ◈ღ。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ღ◈ღ,但不能完全规避ღ◈ღ。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ღ◈ღ,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ღ◈ღ,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ღ◈ღ,由投资人自行负责ღ◈ღ。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同业存单ღ◈ღ,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ღ◈ღ、信用风险及利率风险ღ◈ღ。当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出现违约时ღ◈ღ,本基金可能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ღ◈ღ;当本基金投资的同业存单发行主体信致变现损失ღ◈ღ;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同业存单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ღ◈ღ,从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收益水平ღ◈ღ。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投资品种的价格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ღ◈ღ。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可能承担净值波动或本金亏损的风险ღ◈ღ。
(九)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ღ◈ღ,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ღ◈ღ。同时ღ◈ღ,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ღ◈ღ,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ღ◈ღ。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ღ◈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后的 6天内(不含当日)ღ◈ღ,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ღ◈ღ;该日后的第 6天起(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ღ◈ღ,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ღ◈ღ。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ღ◈ღ。
(十)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1个月开始办理赎回ღ◈ღ,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ღ◈ღ。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1个月内不能赎回的风险ღ◈ღ。
(1)债券种类ღ◈ღ:在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同业存单ღ◈ღ,债券币种为人民币ღ◈ღ; (2)发行期限ღ◈ღ:1年及以下ღ◈ღ;
(十二)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ღ◈ღ,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ღ◈ღ。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ღ◈ღ,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ღ◈ღ、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构购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ღ◈ღ。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K8天生赢家一触发ღ◈ღ、受益所有人青年大学习第八季第三期答案ღ◈ღ、经办人等个人信息ღ◈ღ,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ღ◈ღ。
(十四)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ღ◈ღ。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年 9月 30日ღ◈ღ。
如本基金发生重大期后事项的ღ◈ღ,本招募说明书也对相应内容进行了更新ღ◈ღ。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ღ◈ღ。
本基金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基金法》ღ◈ღ、《运作办法》ღ◈ღ、《销售办法》ღ◈ღ、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募集ღ◈ღ。
《景顺长城中证同业存单 AAA指数 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ღ◈ღ、《运作办法》ღ◈ღ、《销售办法》ღ◈ღ、《信息披露办法》ღ◈ღ、《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ღ◈ღ、《指数基金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等编写ღ◈ღ。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景顺长城中证同业存单 AAA指数 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ღ◈ღ、投资策略ღ◈ღ、风险ღ◈ღ、费率ღ◈ღ、管理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ღ◈ღ,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当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ღ◈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ღ,并对其真实性ღ◈ღ、准确性ღ◈ღ、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ღ◈ღ。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ღ◈ღ。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ღ◈ღ,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ღ◈ღ。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ღ◈ღ,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ღ◈ღ。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ღ◈ღ、义务的法律文件ღ◈ღ。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ღ◈ღ,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ღ◈ღ,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ღ◈ღ,并按照《基金法》ღ◈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ღ◈ღ、承担义务ღ◈ღ。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ღ◈ღ,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ღ◈ღ。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ღ◈ღ,除非文意另有所指ღ◈ღ,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ღ◈ღ: 1ღ◈ღ、基金或本基金ღ◈ღ:指景顺长城中证同业存单 AAA指数 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4ღ◈ღ、基金合同ღ◈ღ:指《景顺长城中证同业存单 AAA指数 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ღ◈ღ、托管协议ღ◈ღ: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景顺长城中证同业存单 AAA指数 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ღ◈ღ、招募说明书或本基金招募说明书ღ◈ღ:指《景顺长城中证同业存单 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ღ◈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ღ◈ღ:指《景顺长城中证同业存单 AAA指数 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ღ◈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ღ◈ღ:指《景顺长城中证同业存单 AAA指数 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ღ◈ღ、法律法规ღ◈ღ: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ღ◈ღ、行政法规ღ◈ღ、规范性文件K8天生赢家一触发ღ◈ღ、司法解释ღ◈ღ、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ღ◈ღ、决议ღ◈ღ、通知等 10ღ◈ღ、《基金法》ღ◈ღ: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ღ◈ღ,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ღ◈ღ,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ღ◈ღ,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ღ◈ღ、《销售办法》ღ◈ღ: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ღ◈ღ、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12ღ◈ღ、《信息披露办法》ღ◈ღ: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ღ◈ღ、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ღ◈ღ,并经 2020年 3月 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ღ◈ღ、《运作办法》ღ◈ღ: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ღ◈ღ、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ღ◈ღ、《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ღ◈ღ: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ღ◈ღ、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7ღ◈ღ、基金合同当事人ღ◈ღ:指受基金合同约束ღ◈ღ,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ღ◈ღ,包括基金管理人ღ◈ღ、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ღ◈ღ、个人投资者ღ◈ღ: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ღ◈ღ、机构投资者ღ◈ღ: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ღ◈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ღ◈ღ、事业法人ღ◈ღ、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ღ◈ღ、合格境外投资者ღ◈ღ: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ღ◈ღ,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1ღ◈ღ、投资人ღ◈ღ、投资者ღ◈ღ:指个人投资者ღ◈ღ、机构投资者ღ◈ღ、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ღ◈ღ、基金销售业务ღ◈ღ: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ღ◈ღ,发售基金份额ღ◈ღ,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ღ◈ღ、赎回ღ◈ღ、转换ღ◈ღ、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ღ◈ღ、销售机构ღ◈ღ: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ღ◈ღ,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ღ◈ღ,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ღ◈ღ、登记业务ღ◈ღ:指基金登记ღ◈ღ、存管ღ◈ღ、过户ღ◈ღ、清算和结算业务ღ◈ღ,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ღ◈ღ、基金份额登记ღ◈ღ、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ღ◈ღ、清算和结算ღ◈ღ、代理发放红利ღ◈ღ、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ღ◈ღ、登记机构ღ◈ღ: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ღ◈ღ。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ღ◈ღ、基金账户ღ◈ღ: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ღ◈ღ、记录其持有的ღ◈ღ、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ღ◈ღ、基金交易账户ღ◈ღ: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ღ◈ღ、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ღ◈ღ、申购ღ◈ღ、赎回ღ◈ღ、转换ღ◈ღ、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ღ◈ღ、基金合同生效日ღ◈ღ: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ღ◈ღ,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ღ◈ღ,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ღ◈ღ、基金合同终止日ღ◈ღ: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ღ◈ღ,基金财产清算完毕ღ◈ღ,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5ღ◈ღ、T+n日ღ◈ღ: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ღ◈ღ,n为自然数 36ღ◈ღ、开放日ღ◈ღ: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ღ◈ღ、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ღ◈ღ、开放时间ღ◈ღ: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ღ◈ღ、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ღ◈ღ、《业务规则》ღ◈ღ: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ღ◈ღ,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ღ◈ღ,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ღ◈ღ、赎回ღ◈ღ:指基金合同生效后ღ◈ღ,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ღ◈ღ、基金转换ღ◈ღ: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ღ◈ღ,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ღ◈ღ、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ღ◈ღ、转托管ღ◈ღ: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ღ◈ღ、定期定额投资计划ღ◈ღ: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ღ◈ღ,约定每期申购日ღ◈ღ、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ღ◈ღ,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ღ◈ღ、巨额赎回ღ◈ღ: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ღ◈ღ,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ღ◈ღ、基金收益ღ◈ღ:指基金投资所得同业存单利息ღ◈ღ、债券利息ღ◈ღ、买卖证券价差ღ◈ღ、银行存款利息ღ◈ღ、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ღ◈ღ、基金资产总值ღ◈ღ: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ღ◈ღ、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50ღ◈ღ、基金份额净值ღ◈ღ: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ღ◈ღ、基金资产估值ღ◈ღ: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ღ◈ღ,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ღ◈ღ、销售服务费ღ◈ღ: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ღ◈ღ,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ღ◈ღ、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3ღ◈ღ、规定媒介ღ◈ღ: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ღ◈ღ,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ღ◈ღ、基金托管人网站ღ◈ღ、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ღ◈ღ、流动性受限资产ღ◈ღ:指由于法律法规ღ◈ღ、监管ღ◈ღ、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ღ◈ღ,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ღ◈ღ、停牌股票ღ◈ღ、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ღ◈ღ、资产支持证券ღ◈ღ、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5ღ◈ღ、摆动定价机制ღ◈ღ: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ღ◈ღ,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ღ◈ღ,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ღ◈ღ、赎回的投资者ღ◈ღ,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ღ◈ღ,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6ღ◈ღ、侧袋机制ღ◈ღ: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ღ◈ღ,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ღ◈ღ,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ღ◈ღ,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ღ◈ღ。侧袋机制实施期间ღ◈ღ,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ღ◈ღ,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7ღ◈ღ、特定资产ღ◈ღ:包括ღ◈ღ:(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ღ◈ღ;(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ღ◈ღ;(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58ღ◈ღ、《指数基金指引》ღ◈ღ:指中国证监会于 2021年 1月 22日颁布ღ◈ღ,同年 2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号-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9ღ◈ღ、最短持有期ღ◈ღ: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ღ◈ღ,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ღ◈ღ。同时ღ◈ღ,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ღ◈ღ,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ღ◈ღ。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ღ◈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后的 6天内(不含当日)ღ◈ღ,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ღ◈ღ;该日后的第 6天起(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ღ◈ღ,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ღ◈ღ、业务规则的内容ღ◈ღ,法律法规ღ◈ღ、业务规则修订后ღ◈ღ,如适用本基金ღ◈ღ,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ღ◈ღ、业务规则为准ღ◈ღ。
李进先生ღ◈ღ,董事长ღ◈ღ,经济学硕士ღ◈ღ。曾任职于中国科技财务公司及担任中国华能财务公司上海营业部副主任ღ◈ღ、综合计划部副经理ღ◈ღ、计划部副经理ღ◈ღ、综合计划部经理ღ◈ღ,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ღ◈ღ、党组成员ღ◈ღ、总经理ღ◈ღ,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ღ◈ღ、党委委员ღ◈ღ,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ღ◈ღ、党组成员ღ◈ღ、总法律顾问ღ◈ღ、纪检组组长ღ◈ღ、工会主席ღ◈ღ、副总经理(主持经营工作)ღ◈ღ、总经理ღ◈ღ、党组副书记ღ◈ღ、党委副书记ღ◈ღ,2011年至2016年兼任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ღ◈ღ。
康乐先生ღ◈ღ,董事ღ◈ღ、总经理ღ◈ღ、财务负责人ღ◈ღ,经济学硕士ღ◈ღ。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ღ◈ღ、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ღ◈ღ、国际业务部投资经理ღ◈ღ,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ღ◈ღ、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ღ◈ღ,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ღ◈ღ。2011年7月加入本公司ღ◈ღ,现任公司董事ღ◈ღ、总经理ღ◈ღ。
罗德城先生ღ◈ღ,董事ღ◈ღ,工商管理硕士ღ◈ღ。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ღ◈ღ、花旗银行投资管理部副总裁ღ◈ღ、Capital House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ღ◈ღ,并于1992至1996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管理委员会成员ღ◈ღ,1996至1997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主席ღ◈ღ,1997至2000年间出任香港联交所委员会成员ღ◈ღ,1997至2001年间出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ღ◈ღ。1994年加入景顺集团ღ◈ღ,现任亚太区首席执行官ღ◈ღ。
赵昕倩女士K8天生赢家一触发ღ◈ღ,董事ღ◈ღ,经济学硕士ღ◈ღ。曾任深圳证监局机构监管一处副处长ღ◈ღ、投资者保护工作处副处长ღ◈ღ、机构监管二处副处长ღ◈ღ、机构监管一处(前海监管办公室)副处长ღ◈ღ。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ღ◈ღ、合规总监ღ◈ღ、首席风险官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ღ◈ღ,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ღ◈ღ,长证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ღ◈ღ,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ღ◈ღ、合规总监ღ◈ღ、首席风险官ღ◈ღ。
伍同明先生ღ◈ღ,独立董事ღ◈ღ,文学学士ღ◈ღ。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ICPA)ღ◈ღ、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ღ◈ღ、香港执业会计师(CPA)ღ◈ღ、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ღ◈ღ。
拥有超过二十年以上的会计ღ◈ღ、审核ღ◈ღ、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ღ◈ღ,1972-1977受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马威会计师行”[KPMG]ღ◈ღ。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有者ღ◈ღ。
靳庆军先生ღ◈ღ,独立董事ღ◈ღ,法学硕士ღ◈ღ。曾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ღ◈ღ,在香港马士打律师行ღ◈ღ、英国律师行C1yde&Co. 从事律师工作ღ◈ღ,1993年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ღ◈ღ,担任执行合伙人ღ◈ღ。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ღ◈ღ。
黄海洲先生ღ◈ღ,独立董事ღ◈ღ,哲学博士ღ◈ღ。曾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学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及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币与汇率部ღ◈ღ、欧洲一部和研究部经济学家及高级经济学家ღ◈ღ,巴克莱资本大中华区研究主管兼首席经济学家ღ◈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CICC)研究部联席负责人ღ◈ღ、首席策略师ღ◈ღ、股票业务部全球负责人ღ◈ღ、董事总经理ღ◈ღ、管理委员会成员ღ◈ღ。现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ღ◈ღ、国务院参事室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ღ◈ღ、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会长ღ◈ღ、香港金融发展局委员ღ◈ღ、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和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特聘教授ღ◈ღ。
郭慧娜女士ღ◈ღ,监事ღ◈ღ,管理学硕士ღ◈ღ。曾任伦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ღ◈ღ,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主管ღ◈ღ、业务发展部副经理ღ◈ღ、企业发展部经理ღ◈ღ、亚太区监察总监ღ◈ღ、亚太区首席行政官ღ◈ღ。现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营运总监ღ◈ღ。
邵媛媛女士ღ◈ღ,监事ღ◈ღ,管理学硕士ღ◈ღ。曾任职于深圳市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ღ◈ღ,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计财部ღ◈ღ。2003年 3月加入本公司ღ◈ღ,现任基金事务部总经理ღ◈ღ。
杨波先生ღ◈ღ,监事ღ◈ღ,工商管理硕士ღ◈ღ。曾任职于长城证券经纪业务管理部ღ◈ღ。2003年8月加入本公司ღ◈ღ,现任交易管理部总经理ღ◈ღ。
CHEN WENYU(陈文宇先生)ღ◈ღ,工商管理硕士ღ◈ღ。曾任中国海口电视台每日新闻记者及每周金融新闻节目制作人ღ◈ღ,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美国加州)美洲区副首席投资官ღ◈ღ,以及研究ღ◈ღ、投资组合管理和策略等其他多个职位ღ◈ღ,安盛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新加坡)泛亚地区首席投资官ღ◈ღ。2018年加入本公司ღ◈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ღ◈ღ。
毛从容女士ღ◈ღ,副总经理ღ◈ღ,经济学硕士ღ◈ღ。曾任职于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及担任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ღ◈ღ、债券小组组长ღ◈ღ。2003年 3月加入本公司ღ◈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ღ◈ღ。
刘彦春先生ღ◈ღ,副总经理ღ◈ღ,管理学硕士ღ◈ღ。曾任汉唐证券研究部研究员ღ◈ღ,香港中信投资研究有限公司研究员ღ◈ღ,博时基金研究员ღ◈ღ、基金经理助理ღ◈ღ、基金经理ღ◈ღ。2015年1月加入本公司ღ◈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ღ◈ღ。
黎海威先生ღ◈ღ,副总经理ღ◈ღ,经济学硕士ღ◈ღ,CFAღ◈ღ。曾任美国穆迪KMV公司研究员ღ◈ღ,美国贝莱德集团(原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ღ◈ღ、主动股票部副总裁ღ◈ღ,香港海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总监ღ◈ღ。
赵代中先生ღ◈ღ,副总经理ღ◈ღ,理学硕士ღ◈ღ。曾任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金融同业部投资经理ღ◈ღ、宁夏嘉川集团项目部项目负责人ღ◈ღ、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境外投资部全球股票处处长ღ◈ღ、浙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副总经理ღ◈ღ。2016年 3月加入本公司ღ◈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ღ◈ღ。
李黎女士ღ◈ღ,副总经理ღ◈ღ,经济学硕士ღ◈ღ。曾任职于广发证券机构客户中心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ღ◈ღ,之后加入国投瑞银基金市场服务部担任副总监ღ◈ღ。
吴建军先生ღ◈ღ,副总经理ღ◈ღ,经济学硕士ღ◈ღ。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ღ◈ღ,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ღ◈ღ、公司总裁助理ღ◈ღ。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ღ◈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ღ◈ღ。
刘焕喜先生ღ◈ღ,副总经理ღ◈ღ,投资与金融系博士ღ◈ღ。曾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科长ღ◈ღ、成人教育学院讲师ღ◈ღ,《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ღ◈ღ,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ღ◈ღ、总裁办副主任ღ◈ღ、行政部副总经理ღ◈ღ。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ღ◈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ღ◈ღ。
杨皞阳先生ღ◈ღ,督察长ღ◈ღ,法学硕士ღ◈ღ。曾任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ღ◈ღ,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经理ღ◈ღ、监察稽核高级经理ღ◈ღ、总监助理ღ◈ღ。
张明先生ღ◈ღ,首席信息官ღ◈ღ,工商管理硕士ღ◈ღ。曾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架构与开发支持组经理ღ◈ღ、信息技术中心技术开发部执行总经理ღ◈ღ。2020年 3月加入本公司ღ◈ღ,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ღ◈ღ、信息技术部总经理ღ◈ღ。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ღ◈ღ,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ღ◈ღ,争取良好投资业绩ღ◈ღ。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如下ღ◈ღ:
陈威霖女士ღ◈ღ,管理学硕士ღ◈ღ。曾任平安利顺货币经纪公司债券市场部债券经纪人ღ◈ღ。2013年 6月加入本公司ღ◈ღ,历任交易管理部交易员ღ◈ღ、固定收益部信用研究员ღ◈ღ,自 2016年 4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ღ◈ღ,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ღ◈ღ、基金经理ღ◈ღ。具有 13年证券ღ◈ღ、基金行业从业经验ღ◈ღ。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陈威霖女士曾于 2017年 12月至 2020年 5月管理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ღ◈ღ。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陈威霖女士兼任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ღ◈ღ、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ღ◈ღ、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ღ◈ღ、景顺长城睿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ღ◈ღ、景顺长城 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ღ◈ღ。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ღ◈ღ、各相关投资部门负责人ღ◈ღ、研究部门负责人ღ◈ღ、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ღ◈ღ。
黎海威先生ღ◈ღ,公司副总经理ღ◈ღ、量化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ღ◈ღ、基金经理ღ◈ღ; 余广先生ღ◈ღ,公司总经理助理ღ◈ღ、股票投资部总经理ღ◈ღ、基金经理ღ◈ღ;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ღ◈ღ,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ღ◈ღ,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ღ◈ღ,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ღ◈ღ;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ღ◈ღ;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ღ◈ღ;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ღ◈ღ,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ღ◈ღ、赎回或转换申请ღ◈ღ;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ღ◈ღ,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ღ◈ღ;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ღ◈ღ,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ღ◈ღ;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ღ◈ღ,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ღ◈ღ;
(16)在符合有关法律ღ◈ღ、法规的前提下ღ◈ღ,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ღ◈ღ、申购ღ◈ღ、赎回ღ◈ღ、转换ღ◈ღ、定期定额投资计划ღ◈ღ、转托管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ღ◈ღ;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ღ◈ღ。
(1)依法募集资金ღ◈ღ,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ღ◈ღ、申购ღ◈ღ、赎回和登记事宜ღ◈ღ;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ღ◈ღ、决策青年大学习第八季第三期答案ღ◈ღ,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ღ◈ღ;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ღ◈ღ、监察与稽核ღ◈ღ、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ღ◈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ღ◈ღ,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ღ◈ღ,分别记账ღ◈ღ,进行证券投资ღ◈ღ;
(6)除依据《基金法》ღ◈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ღ◈ღ,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ღ◈ღ,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ღ◈ღ;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ღ◈ღ、申购ღ◈ღ、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ღ◈ღ,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ღ◈ღ,确定基金份额申购ღ◈ღ、赎回的价格ღ◈ღ;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ღ◈ღ,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ღ◈ღ、投资意向等ღ◈ღ。除《基金法》ღ◈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ღ◈ღ,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ღ◈ღ,不向他人泄露ღ◈ღ;
(15)依据《基金法》ღ◈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ღ◈ღ、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ღ◈ღ;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ღ◈ღ、报表ღ◈ღ、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ღ◈ღ;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ღ◈ღ,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ღ◈ღ,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ღ◈ღ,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ღ◈ღ;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ღ◈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ღ◈ღ,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ღ◈ღ;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ღ◈ღ,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ღ◈ღ,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ღ◈ღ;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ღ◈ღ,《基金合同》不能生效ღ◈ღ,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ღ◈ღ,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ღ◈ღ;
1ღ◈ღ、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ღ◈ღ、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ღ◈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ღ◈ღ,采取有效措施ღ◈ღ,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ღ◈ღ、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ღ◈ღ。
2ღ◈ღ、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ღ◈ღ、《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ღ◈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ღ◈ღ,采取有效措施ღ◈ღ,防止下列行为发生ღ◈ღ: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ღ◈ღ;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ღ◈ღ;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ღ◈ღ;
3ღ◈ღ、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ღ◈ღ,强化职业操守ღ◈ღ,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ღ◈ღ、法规及行业规范ღ◈ღ,诚实信用ღ◈ღ、勤勉尽责ღ◈ღ,不从事以下活动ღ◈ღ: (1)越权或违规经营ღ◈ღ;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ღ◈ღ、法规ღ◈ღ、规章ღ◈ღ、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ღ◈ღ,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ღ◈ღ、基金的商业秘密ღ◈ღ,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ღ◈ღ、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ღ◈ღ,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ღ◈ღ、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ღ◈ღ;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ღ◈ღ、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ღ◈ღ;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ღ◈ღ、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ღ◈ღ,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ღ◈ღ、基金的商业秘密ღ◈ღ、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ღ◈ღ、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ღ◈ღ,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ღ◈ღ、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ღ◈ღ;
(2)独立性原则ღ◈ღ:公司各机构ღ◈ღ、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ღ◈ღ,公司基金财产ღ◈ღ、自有资产ღ◈ღ、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ღ◈ღ;
(3)相互制约原则ღ◈ღ: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机制ღ◈ღ,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ღ◈ღ;
1)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ღ◈ღ: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合规性控制ღ◈ღ,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进行审核监督ღ◈ღ。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ღ◈ღ:审议并批准公司内控制度和政策并检查其实施情况ღ◈ღ;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ღ◈ღ;向董事会提名外部审计机构ღ◈ღ;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ღ◈ღ;审议公司的关联交易ღ◈ღ;对公司的风险及管理状况及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ღ◈ღ,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制度的意见ღ◈ღ、制定公司日常经营ღ◈ღ、拟募集基金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的风险控制指标和监督制度ღ◈ღ,并不定期地对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ღ◈ღ,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和建议ღ◈ღ,在例行董事会会议上提出公司上半个年度风险控制工作总结报告ღ◈ღ;监督和指导经理层所设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ღ◈ღ。
2)风险管理委员会ღ◈ღ:是公司日常经营中整体风险控制的决策机构ღ◈ღ,该委员会是对公司各种风险的识别ღ◈ღ、防范和控制的非常设机构ღ◈ღ,负责公司整体运作风险的评估和控制ღ◈ღ,由总经理ღ◈ღ、副总经理ღ◈ღ、督察长ღ◈ღ、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组成ღ◈ღ,其主要职责是ღ◈ღ:评估公司各机构ღ◈ღ、部门制度本身隐含的风险ღ◈ღ,以及这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显现的问题ღ◈ღ,并负责审定风险控制政策和策略ღ◈ღ;审议基金财产风险状况分析报告ღ◈ღ,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质疑ღ◈ღ,需要时指导业务方向ღ◈ღ;审定公司的业务授权方案ღ◈ღ;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ღ◈ღ;负责界定业务风险损失责任人的责任ღ◈ღ;审议公司各项风险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ღ◈ღ;需要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ღ◈ღ、决策的其他重大风险管理事项ღ◈ღ。
3)投资决策委员会ღ◈ღ:是公司投资领域的最高决策机构ღ◈ღ,以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的形式讨论和决定公司投资的重大问题ღ◈ღ。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ღ◈ღ、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ღ◈ღ、各投资总监ღ◈ღ、研究总监ღ◈ღ、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ღ◈ღ,其主要职责包括ღ◈ღ:依照基金合同ღ◈ღ、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ღ◈ღ,确立各基金ღ◈ღ、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ღ◈ღ;审定基金资产ღ◈ღ、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配置方案ღ◈ღ,包括基金资产ღ◈ღ、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在股票K8天生赢家一触发ღ◈ღ、债券ღ◈ღ、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ღ◈ღ;制定基金ღ◈ღ、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授权方案ღ◈ღ;对超出投资负责人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决定ღ◈ღ;考核包括基金经理ღ◈ღ、投资经理在内的投资团队的工作绩效ღ◈ღ;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其它重大投资事项ღ◈ღ。
4)督察长ღ◈ღ:督察长制度是基金管理人特有的制度ღ◈ღ。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ღ◈ღ;可列席公司任何会议ღ◈ღ,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ღ◈ღ,对基金运作ღ◈ღ、内部管理ღ◈ღ、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ღ◈ღ、稽核ღ◈ღ;每月独立出具稽核报告ღ◈ღ,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长ღ◈ღ。
5)法律监察稽核部ღ◈ღ:公司设立法律监察稽核部ღ◈ღ,开展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ღ◈ღ,并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ღ◈ღ,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ღ◈ღ。法律监察稽核部有权对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完备性ღ◈ღ、合理性K8天生赢家一触发ღ◈ღ、有效性进行检查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ღ◈ღ,并将意见和建议上报公司总经理ღ◈ღ、督察长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ღ◈ღ。法律监察稽核部协助对全公司员工进行相关法律ღ◈ღ、法规ღ◈ღ、规章制度培训ღ◈ღ,回答公司各部门提出的法律咨询ღ◈ღ,并对公司出现的法律纠纷提出解决方案ღ◈ღ,同时组织各部门对公司管理上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讨论ღ◈ღ、研究ღ◈ღ,提出解决方案ღ◈ღ,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ღ◈ღ、投资决策委员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等进行审核ღ◈ღ、讨论ღ◈ღ,并监督整改ღ◈ღ。
1)健全性原则ღ◈ღ: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ღ◈ღ、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ღ◈ღ,并涵盖到决策ღ◈ღ、执行青年大学习第八季第三期答案ღ◈ღ、监督ღ◈ღ、反馈等各个环节ღ◈ღ;
3)独立性原则ღ◈ღ:公司设立独立的法律ღ◈ღ、监察稽核部ღ◈ღ,法律ღ◈ღ、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ღ◈ღ,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ღ◈ღ; 4)相互制约原则ღ◈ღ: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ღ◈ღ、相互制衡ღ◈ღ; 5)成本效益原则ღ◈ღ: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ღ◈ღ,提高经济效益ღ◈ღ,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ღ◈ღ。
4)适时性原则ღ◈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ღ◈ღ、经营方针ღ◈ღ、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ღ◈ღ。
公司成立以来ღ◈ღ,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ღ◈ღ,借鉴外方股东的经验ღ◈ღ,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内控组织架构ღ◈ღ、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ღ◈ღ、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ღ◈ღ。通过不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ღ◈ღ,公司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ღ◈ღ。
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ღ◈ღ。公司建立了包括风险管理制度ღ◈ღ、投资管理制度ღ◈ღ、基金会计制度ღ◈ღ、信息披露制度ღ◈ღ、监察稽核制度ღ◈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ღ◈ღ、公司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包括岗位设置ღ◈ღ、岗位职责ღ◈ღ、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ღ◈ღ、规章等ღ◈ღ,从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ღ◈ღ。
建立了岗位分离ღ◈ღ、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ღ◈ღ。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制度ღ◈ღ,实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ღ◈ღ,交易与清算ღ◈ღ,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离制度ღ◈ღ,形成了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ღ◈ღ,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ღ◈ღ。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ღ◈ღ。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ღ◈ღ。
构建了风险管理系统ღ◈ღ。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青年大学习第八季第三期答案ღ◈ღ、预警ღ◈ღ、报告和控制以及监督程序ღ◈ღ,并经过适当的控制流程ღ◈ღ,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ღ◈ღ、预警ღ◈ღ、监督ღ◈ღ,从而确认ღ◈ღ、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ღ◈ღ,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ღ◈ღ,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ღ◈ღ、管理ღ◈ღ、控制ღ◈ღ,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ღ◈ღ。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ღ◈ღ:公司启用了电子化投资ღ◈ღ、交易系统ღ◈ღ,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ღ◈ღ,在“股票黑名单”ღ◈ღ、交叉交易以及防范操守风险等方面进行电子化自动控制ღ◈ღ,将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ღ◈ღ。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ღ◈ღ。采用数量化ღ◈ღ、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ღ◈ღ,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ღ◈ღ,用以提示指数趋势ღ◈ღ、行业及个股的风险ღ◈ღ,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ღ◈ღ,对风险进行分散ღ◈ღ、规避和控制ღ◈ღ,尽可能减少损失ღ◈ღ。
提供足够的培训ღ◈ღ。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ღ◈ღ,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ღ◈ღ,使员工具有较高的职业水准ღ◈ღ,从培养职业化专业理财队伍角度控制职业化问题带来的风险ღ◈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ღ◈ღ。经国务院批准ღ◈ღ,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 1月 15日依法成立ღ◈ღ。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ღ◈ღ、负债ღ◈ღ、业务ღ◈ღ、机构网点和员工ღ◈ღ。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ღ◈ღ,成为国内网点最多ღ◈ღ、业务辐射范围最广ღ◈ღ,服务领域最广ღ◈ღ,服务对象最多ღ◈ღ,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ღ◈ღ。在海外ღ◈ღ,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ღ◈ღ,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强企业之列ღ◈ღ。作为一家城乡并举ღ◈ღ、联通国际ღ◈ღ、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ღ◈ღ,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ღ◈ღ,坚持审慎稳健经营ღ◈ღ、可持续发展ღ◈ღ,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ღ◈ღ,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ღ◈ღ,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ღ◈ღ,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ღ◈ღ、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ღ◈ღ,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ღ◈ღ,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ღ◈ღ、共同成长ღ◈ღ。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ღ◈ღ,经验丰富ღ◈ღ,服务优质ღ◈ღ,业绩突出ღ◈ღ,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ღ◈ღ。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内部控制审计ღ◈ღ,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审计报告ღ◈ღ。自 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ღ◈ღ,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ღ◈ღ、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ღ◈ღ。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ღ◈ღ,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ღ◈ღ,在 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ღ◈ღ,获“最佳托管银行”奖ღ◈ღ。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ღ◈ღ。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ღ◈ღ;2013年至 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ღ◈ღ;2015年ღ◈ღ、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ღ◈ღ;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ღ◈ღ;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2019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ღ◈ღ;2020年被美国《环球金融》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ღ◈ღ;2021年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首次设立的“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托管行”奖ღ◈ღ;2022年在权威杂志《财资》年度评选中首次荣获“中国最佳保险托管银行”ღ◈ღ。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年 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ღ◈ღ,2004年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ღ◈ღ。目前内设风险合规部/综合管理部ღ◈ღ、业务管理部ღ◈ღ、客户一部ღ◈ღ、客户二部ღ◈ღ、客户三部ღ◈ღ、客户四部ღ◈ღ、系统与信息管理部ღ◈ღ、营运管理部ღ◈ღ、营运一部ღ◈ღ、营运二部ღ◈ღ,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ღ◈ღ。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302名ღ◈ღ,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名ღ◈ღ,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ღ◈ღ、业务素质好ღ◈ღ、服务能力强ღ◈ღ,高级管理层均有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ღ◈ღ,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ღ◈ღ。
截止到 2024年 9月 30日ღ◈ღ,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898只ღ◈ღ。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ღ◈ღ、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ღ◈ღ,守法经营ღ◈ღ、规范运作ღ◈ღ、严格监察ღ◈ღ,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ღ◈ღ,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ღ◈ღ,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ღ◈ღ、准确ღ◈ღ、完整ღ◈ღ、及时ღ◈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ღ◈ღ。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ღ◈ღ,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ღ◈ღ。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ღ◈ღ,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ღ◈ღ,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ღ◈ღ。
具备系统ღ◈ღ、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ღ◈ღ,建立了管理制度ღ◈ღ、控制制度ღ◈ღ、岗位职责ღ◈ღ、业务操作流程ღ◈ღ,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ღ◈ღ;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ღ◈ღ;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ღ◈ღ、审核ღ◈ღ、检查制度ღ◈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ღ◈ღ,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ღ◈ღ、存放青年大学习第八季第三期答案ღ◈ღ、使用ღ◈ღ,账户资料严格保管ღ◈ღ,制约机制严格有效ღ◈ღ;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ღ◈ღ,封闭管理ღ◈ღ,实施音像监控ღ◈ღ;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ღ◈ღ,防止泄密ღ◈ღ;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ღ◈ღ,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ღ◈ღ,技术系统完整ღ◈ღ、独立ღ◈ღ。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ღ◈ღ、《运作办法》ღ◈ღ、基金合同ღ◈ღ、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ღ◈ღ,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ღ◈ღ,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ღ◈ღ、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ღ◈ღ。
1ღ◈ღ、电话提示ღ◈ღ。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ღ◈ღ,电线ღ◈ღ、书面警示ღ◈ღ。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ღ◈ღ、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ღ◈ღ,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ღ◈ღ;
3ღ◈ღ、书面报告ღ◈ღ。对投资比例超标ღ◈ღ、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ღ◈ღ,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ღ◈ღ。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ღ◈ღ,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ღ◈ღ,对基金财产ღ◈ღ、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ღ◈ღ,应呈报中国证监会ღ◈ღ,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ღ◈ღ;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ღ◈ღ,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ღ◈ღ、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ღ◈ღ,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ღ◈ღ;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ღ◈ღ,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ღ◈ღ,配备足够的ღ◈ღ、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ღ◈ღ,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ღ◈ღ;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ღ◈ღ、监察与稽核ღ◈ღ、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ღ◈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ღ◈ღ,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ღ◈ღ;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ღ◈ღ,独立核算ღ◈ღ,分账管理ღ◈ღ,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ღ◈ღ、资金划拨ღ◈ღ、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ღ◈ღ; (4)除依据《基金法》ღ◈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ღ◈ღ,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ღ◈ღ,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ღ◈ღ;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ღ◈ღ;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K8天生赢家一触发ღ◈ღ、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的账户ღ◈ღ,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ღ◈ღ,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ღ◈ღ,及时办理清算ღ◈ღ、交割事宜ღ◈ღ;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ღ◈ღ,除《基金法》ღ◈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ღ◈ღ,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ღ◈ღ,不得向他人泄露ღ◈ღ;因向审计ღ◈ღ、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ღ◈ღ;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ღ◈ღ、季度报告ღ◈ღ、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ღ◈ღ,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ღ◈ღ;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ღ◈ღ,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ღ◈ღ;
(15)依据《基金法》ღ◈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ღ◈ღ,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ღ◈ღ、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ღ◈ღ;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ღ◈ღ;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ღ◈ღ,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ღ◈ღ、清理ღ◈ღ、估价ღ◈ღ、变现和分配ღ◈ღ;
(18)面临解散ღ◈ღ、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ღ◈ღ,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ღ◈ღ,并通知基金管理人ღ◈ღ;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ღ◈ღ,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ღ◈ღ。k8凯发娱乐k8凯发官网入口ღ◈ღ,k8·凯发(中国)天生赢家·一触即发ღ◈ღ,凯发k8官方ღ◈ღ!